答:如果評價分值低于60分,但符合《評價辦法》第六條第(1)~(4)項條件的企業,若符合下列條件中的一項,則可直接確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
(1)企業擁有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
(2)企業近五年內獲得過國家級科技獎勵,并在獲獎單位中排在前三名;
(3)企業擁有經認定的省部級以上研發機構;
(4)企業近五年內主導制定過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管理中心
工業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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