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國家科技興貿創新基地是圍繞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任務,加強貿易、產業與科技有機結合,推動自主創新發展的重要舉措,目的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市場為導向、以產業為基礎、以科技為動力、以企業為主體,扶持一批自主創新能力強、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國內企業成長壯大,形成產業特色鮮明的產業集群基地,進而促進我國外貿增長方式的轉變。
為推動國家科技興貿創新基地(以下簡稱“基地”)又好又快發展,支持基地內企業“內聯外引”,參與國際貿易和海外經營,現就利用金融手段支持基地建設發展和基地內企業發展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商務部、科技部、中國進出口銀行按照“商務部、科技部積極組織推動,進出口銀行獨立審貸,進行市場化操作”的原則,共同搭建商務、科技、金融合作平臺,支持國家科技興貿創新基地的建設與發展。
二、各級商務、科技主管部門和中國進出口銀行各營業機構應盡快建立工作溝通與協調機制,根據各地科技興貿創新基地的特點,深入調研,掌握基地建設發展和基地內企業融資需求及困難,探索并實施符合當地實際情況的融資支持措施,幫助科技興貿創新基地建設企業完善基地硬件設施,支持基地內企業積極利用銀行融資服務把握商機,提高經營效益。
三、各級商務、科技主管部門應積極落實國家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相關政策措施,與當地有關部門協調配合,扶持基地投融資平臺建設,幫助基地建設投資主體理順與當地政府部門的關系,提升基地建設投資主體和基地內企業的融資能力。
四、對經濟效益、市場前景和發展潛力較好的基地建設項目或基地內企業進出口融資需求,各級商務、科技主管部門應積極向中國進出口銀行各營業機構予以推薦,幫助基地建設企業或基地內企業使用中國進出口銀行出口基地建設貸款和出口企業固定資產投資貸款、高新技術產品出口賣方信貸、進口信貸等各項金融產品,協助企業解決發展中的融資難問題,促進企業項目的順利實施。
五、中國進出口銀行各營業機構應積極與當地商務、科技主管部門密切配合。對上述兩部門推薦的項目,在項目已獲國家科技計劃立項或研發經費等有關投入補貼的情況下,按照有關信貸政策,優先為項目實施企業提供便捷的融資服務,并在信貸條件等方面給予適當優惠。項目實施過程中,當地商務、科技主管部門應積極向商務部、科技部匯報有關項目進展,發揮國家科技計劃專家庫的作用,為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論證提供技術支持,降低企業申貸成本、提高企業申貸效率。
六、中國進出口銀行各營業機構應在當地商務、科技主管部門指導配合下,積極向基地內企業介紹本行的傳統和創新金融產品,如高新技術產品出口賣方信貸、境外投資貸款、技術裝備進口信貸、進出口租賃貸款、出口基地建設貸款、出口企業固定資產投資貸款、特別融資賬戶業務以及聯合融資、銀團貸款和項目融資等。同時,發揮中國進出口銀行在國際結算、結售匯、貿易融資、對外擔保等中間業務、國際經濟合作及金融創新產品方面的綜合優勢,進一步加強與當地商務、科技主管部門的合作,為企業提供一攬子綜合金融服務,滿足基地內企業多元化融資需求。
七、中國進出口銀行各營業機構應積極組織出口基地建設貸款和出口企業固定資產投資貸款業務試點工作,對基地建設企業和基地內企業相關貸款申請,積極研究并提出相應融資建議。
八、針對申貸的基地建設企業或基地內企業可能存在的擔保難問題,中國進出口銀行各營業機構應會同當地商務、科技主管部門,加強與當地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營業機構的溝通,爭取其為企業提供融資便利和擔保融資服務,加強金融同業合作,聯合多方力量,協助企業解決融資難題。
九、中國進出口銀行各營業機構應積極配合當地商務、科技主管部門構建高新技術企業出口信息平臺,運用國別信息、國際市場信息、行業信息為基地內企業拓展海外市場提供信息支持,提供投資和匯率等風險規避措施和理財建議,幫助企業實現資金的安全有效配置和運營。
十、中國進出口銀行各營業機構應積極與各級商務、科技主管部門在政策規劃、項目信息、人員培訓和宣傳方面加強合作與交流,利用自身金融專業優勢,開展科技金融相關領域的合作調查和課題研究,為提升科技興貿創新基地內高新技術企業籌融資水平提供必要的貿易、金融專業培訓。
上述內容請各單位認真落實。有關事宜,請與商務部(機電和科技產業司)、科學技術部(火炬中心)和中國進出口銀行(業務開發與創新部)聯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國進出口銀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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