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火字[2014]2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科技司及有關單位:
2014年度國家火炬計劃安排經費項目資金將下達,為保證項目的組織實施,我中心啟動火炬計劃重點項目任務書的簽訂審核工作。請你單位根據《國務院關于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1號)和《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4]3號)等有關規定,認真組織項目承擔單位做好項目任務書的簽訂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1.火炬計劃項目任務書是項目實施管理的主要依據。2014年所有安排經費的國家級火炬計劃項目,項目承擔單位、項目主管部門必須與我中心簽訂項目任務書。其中重大項目的子項目任務書必須由申報組織單位、子項目承擔單位、項目主管部門和我中心共同簽訂項目任務書。
2.項目任務書須通過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網址:http://program.most.gov.cn)進行提交和審核。首次登陸的項目承擔單位需要進行注冊,具體注冊及審核過程請認真閱讀網站說明。已經在申報中心登記注冊的申報單位,仍用原單位管理員賬號和密碼登錄,不需要重新注冊。
3.項目承擔單位在線填寫項目任務書,具體操作方法詳見火炬計劃任務書網上申報系統使用手冊(見申報中心網站)。項目任務書填寫完畢后,提交給項目主管部門進行審核后在線提交至我中心,待我中心審核通過后,在線通知項目承擔單位打印任務書的正式文本(打印蓋章版)。任務書網上報送系統開通時間是2014年11月17日。
4.各項目主管部門將加蓋項目承擔單位和本單位簽章的紙質任務書一式四份于2014年12月19日前寄至我中心綜合計劃處。
5.項目任務書的研究開發內容及考核指標、計劃進度和階段目標應與項目申報時填寫的《項目申報書》內容保持一致。項目實施期限為2-3年,項目起始時間為2014年11月。項目經費預算要在項目預算申請書或項目申報書的基礎上,根據實際批復經費作相應調整。其中重大項目的申報組織單位不填寫任務書的經費預算部分,該部分通過子項目填寫任務書后由系統直接合成數據。
6.各主管部門應認真組織火炬計劃項目承擔單位,按照要求完成任務書的簽訂工作,同時加強對火炬計劃項目組織實施情況的監督和管理。項目執行結束后,我中心將對此批重點項目組織驗收。
7.聯系方式
業務咨詢
聯系人:林蕓
電話:010-88656150、88656151
通信地址: 北京西城區三里河二區甲18號
科技部火炬中心綜合計劃處,郵政編碼:100045
電子郵件:liny@ctp.gov.cn
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技術咨詢
電話:010-88659000(中繼線)、51292636;
電子郵件:program@most.cn
附件:
科技部火炬中心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