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委、省政府印發了《關于支持東莞新時代加快高質量發展打造科創制造強市的意見》,全文如下。
為推動東莞全面提升發展能級,順應新時代要求加快高質量發展,打造科技創新和先進制造業強市,增強珠三角地區核心引擎的戰略支撐,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緊緊抓住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雙區”建設、橫琴和前海兩個合作區建設、共建“一帶一路”等重大機遇,支持東莞以“科技創新+先進制造”為核心提高發展能級,提升城市品質,爭創改革開放新優勢,在更高起點上加快高質量發展,為推動廣東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國前列、創造新的輝煌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戰略定位
——前沿科技創新高地。以推進大灣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先行啟動區建設為抓手,完善創新體系,優化創新生態,提升創新能級,加快布局大科學裝置、重點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前沿科技創新成果策源和轉化主陣地。
——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堅持以先進制造業為根基,推動產業創新升級,加快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構建多元支撐的產業體系,提升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水平,大力發展數字經濟、現代服務業,推動更多產業進入價值鏈中高端。
——國內國際雙循環重要節點城市。充分釋放內需潛力,推動更高水平對外開放,增強暢通國內大循環和聯通國內國際雙循環重要節點功能,提升要素和市場資源利用能力,打造發展新優勢。
——宜居宜業高品質現代化都市。全面對標國際一流灣區,統籌優化城市空間、規劃設計和功能品質,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推進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大優質公共服務供給,提升城市文化軟實力,建成開放包容活力幸福城市。
(三)發展目標。到2025年,經濟實力、創新能力明顯增強,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顯著提升,聯通國內國際雙循環功能更加突出,城市品質和能級邁上新臺階,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實現碳達峰,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能源資源利用效率進一步提升,區域發展引擎和輻射帶動作用明顯增強,地區生產總值力爭達到1.3萬億元以上。到2035年,經濟實力、科技實力和綜合競爭力大幅躍升,經濟總量實現在2020年基礎上翻一番,美麗東莞建設成效顯著,基本公共服務實現較高水平均等化,建成高品質現代化國際化都市。
二、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前沿科技創新高地
(四)強化源頭創新能力。發揮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等重大創新平臺引領帶動作用,按照國家規劃部署,積極推進散裂中子源二期、先進阿秒激光等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建設大灣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先行啟動區(松山湖科學城),協調推動“光明科學城—松山湖科學城”融合發展,探索在松山湖科學城復制推廣廣州、深圳省級權限范圍內的科創政策。在材料等領域爭創一流戰略科技創新平臺,支持粵港澳聯合實驗室建設。加強粵莞聯合基金、省自然科學基金對東莞新材料、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未來通信技術等領域項目的支持。
(五)完善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體制機制。建立健全科技項目遴選、經費分配和成果評價機制。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支持研究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的人財物自主支配權。將省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審核推薦權限下放東莞實施。支持東莞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探索開展科技創新體制改革,打造科技成果轉化基地。支持建設東莞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鼓勵莞港澳深化科技合作。支持企業組建創新聯合體,推動產業鏈上中下游企業融通創新。
(六)加快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集聚。高標準籌建大灣區大學,加快建設香港城市大學(東莞)。支持東莞理工學院建設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學示范校,提升東莞職業技術學院辦學水平。完善科技人才引進政策,加大省重大人才工程對東莞的支持。落實境外專業人才執業有關制度,推動港澳專業人才在東莞便利執業。
三、打造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示范區
(七)提升制造業發展能級。持續推進省制造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創新實驗區建設。支持開展“芯火”雙創基地、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創建工作,加快建設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支持在東莞建設檢驗檢測和技術創新平臺。加大省半導體及集成電路產業投資基金支持力度,布局與東莞產業發展相適應的芯片設計、封裝測試、第三代半導體等項目。支持東莞濱海灣新區探索深化與港澳合作機制創新,推動先進制造業創新發展。培育一批“單項冠軍”、“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加快傳統產業集群化、高端化、品牌化發展。培育數字產業,構建工業互聯網產業生態,推動產業集群數字化轉型,加快制造業數字變革。推動現代服務業與先進制造業深度融合,實施先進制造數字賦智、服務賦能行動,加快發展工業設計等生產性服務業。支持東莞制造業與港澳臺高端服務業加強合作,共同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制造+現代服務”產業體系。
(八)加快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支持建設國家先進制造業集群,重點培育萬億元級電子信息、五千億元級裝備制造產業,打造一批千億元級支柱產業,力爭到2025年新增5個千億元級產業集群。省市共建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軟件及信息技術服務業集聚區,聯合引進一批標志性重大項目,打造特色產業園區。依托松山湖材料實驗室,建設新材料研發制造生態圈。加快布局類腦智能、量子信息等未來產業。支持符合條件的開發區、產業園區創建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九)打造廣深“雙城”聯結紐帶。深化廣州與 東莞戰略合作,建立多層次多領域合作發展機制,促進兩市在產業、交通、人才、公共服務等領域融合發展。加快深圳都市圈建設,強化深圳與東莞戰略協同、產業互補、交通互聯,打造大灣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先行啟動區“半小時都市圈”,支持東莞南部各鎮與深圳共建產業合作園區,攜手打造電子信息、人工智能世界級先進制造業集群。支持完善“深莞惠+河源、汕尾”區域合作機制。
(十)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支持東莞戰略性新興產業基金與省級產業基金加強合作。完善金融支持創新體系,發展科技保險,支持科技金融與制造業金融創新發展。開展省級供應鏈金融平臺創新試點。支持企業發行債券融資,推動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加快上市、設立理財子公司及公募基金等。加快推動本外幣合一跨境資金池試點業務、貿易融資資產跨境轉讓等業務落地。加快落地實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試點政策。支持東莞與廣州期貨交易所加強合作。
四、打造聯通國內國際雙循環的重要節點城市
(十一)推進交通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優化粵港澳大灣區軌道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強化城際軌道交通銜接,支持穗莞、深莞地鐵對接。推動中南虎城際、廣深第二高鐵等項目前期研究工作。加快推進深圳至江門鐵路建設。支持開展“軌道交通+土地綜合開發”模式建設。強化區域路網銜接,加快推動獅子洋通道、蓮花山通道等項目建設。支持東莞依托航道資源,打造聯通周邊城市的水上交通體系。
(十二)增強暢通國內大循環功能。支持東莞出口產品轉內銷,推進內外銷產品同線同標同質發展。實施品牌提升計劃,增強“東莞制造”的知名度和影響力。推動臺灣名品博覽會提檔升級,在新材料、新能源等領域舉辦若干有影響力的展會。支持建設區域消費中心,大力發展“首店經濟”,探索建設有地方特色的市內免稅店,鼓勵消費新模式新業態發展。支持東莞積極參與沿海經濟帶建設,強化與珠海、佛山、中山等珠江口西岸城市的產業對接合作,加強與汕頭、湛江兩個省域副中心城市的交流合作。
(十三)加快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新高地。支持東莞創建省外資外貿發展賦能升級試驗區,鞏固傳統出口市場優勢,開拓“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東盟等新興市場。充分發揮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和橫琴、前海兩個合作區的示范引領作用,輻射帶動東莞深化改革開放發展。加快廣東(石龍)鐵路國際物流基地、“東莞常平號”中歐班列等項目建設,支持“香港國際機場物流園暨空側海空聯運碼頭”項目建設,進一步暢通境內外物流。支持虎門港綜合保稅區創新發展。推動加快成立絲路信用保險公司。完善企業“走出去”服務保障,支持企業依法依規開展境外投資和海外并購。
(十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支持東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探索構建更加便捷的個體工商戶退出機制。探索建立對新經濟新業態審慎包容監管機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數字政府改革建設,推動省市政務服務系統對接、數據共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健全信用聯合獎懲制度。
五、打造宜居宜業高品質現代化都市
(十五)實現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加快產業綠色轉型,培育發展低碳產業,實施碳排放達峰行動。加強“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倡導綠色生產生活方式,開展綠色生態示范城區創建工作,支持東莞打造近零碳排放示范區。協調推進重點跨界流域污染治理和水生態保護修復,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協同推進區域臭氧和PM2.5聯防聯控。推動資源節約循環利用,支持“無廢城市”建設。建立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支持參與水權、排污權、用能權、碳排放權交易。
(十六)提升城市功能品質。支持東莞加快中心城區、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海灣新區“三位一體”都市核心區建設,打造高品質現代都市新空間。深化功能區統籌改革,推動組團協同發展,提升鎮街綜合環境和服務功能。完善重大能源、水資源安全保障、防災減災、5G網絡和數據中心等基礎設施布局,建設數字城市、智慧城市、韌性城市。加快城鄉融合發展,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高標準發展現代都市農業。
(十七)拓展城市發展空間。支持東莞探索高開發強度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管理路徑,完善公園綠地等公共區域建設用地管理機制。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統籌優化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開展“產業標準地”改革。支持建設用地地上、地表和地下分層設立、分層供應,建立二、三產業混合用地制度。完善政府與企業混合成因的閑置土地盤活新機制,加快盤活存量用地。持續推進“三舊”改造,創新用地歷史遺留問題解決機制,加大對“工改工”項目支持力度,加快村級工業園改造。
(十八)擴大優質公共服務供給。支持東莞穩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建設包容共享城市。支持建設省基礎教育綜合改革實驗示范區,在增加中小學幼兒園公辦優質學位資源供給、深化教師管理體制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試。支持建設省高水平醫院、硼中子俘獲治療(BNCT)項目、生物安全防護三級實驗室(P3實驗室)。提升社會辦醫水平,支持與港澳開展優質醫療服務合作,加強醫學類人才培養。支持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建設高質量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支持構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創新體育產業發展,承辦一流體育賽事活動。挖掘文化、生態、工業遺產等資源,打造一批特色旅游品牌,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有影響力的旅游目的地。
(十九)提升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高水平建設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城市,完善黨領導下社會治理多元參與體系,創新外來人口參與社會治理的方式,探索外來人口眾多的特大城市社會治理現代化“東莞經驗”,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提升非戶籍常住人口的歸屬感、認同感和幸福感。堅持底線思維,增強風險意識,統籌發展和安全,加強安全體系和能力建設,建設平安東莞。
六、保障措施
(二十)賦予部分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按照能放則放、應放盡放原則,結合東莞改革發展需要,依法依規賦予其部分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支持東莞充分行使地方立法權,為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領域先行先試改革探索提供法治保障。支持東莞按有關規定統籌使用各類編制資源,加大對教育等民生領域編制保障力度。對東莞列入省重大項目清單的項目,加強用地、用林等要素支撐。
(二十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以一流黨建引領東莞加快高質量發展。省區域協調發展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建立支持東莞加快高質量發展的工作機制,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省有關部門要加強指導支持,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東莞要落實主體責任,強化組織實施,推動各項任務取得實效,重大事項及時向省委、省政府請示報告。